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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弱势群体消防安全现状与对策
作者:管理员 发布:2009年5月14日 浏览次数: 12196
    弱势群体,也叫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一般是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一般分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从消防安全角度来讲,我们主要侧重于存在明显生理原因的生理性弱势群体,如:年龄、疾病等。弱势群体的具体构成从大体上说包括:老人、儿童、残疾人和精神病人,如何保护弱势群体在火灾中不受伤害,已经成为我们共同关心的一个话题。从消防部队统计的有关数据显示,近几年来弱势群体已成为火灾中最大的受害人群。由此可见,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环境相当严峻,且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弱势群体还将进一步扩大,如何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已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和亟待解决的新课题。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用火、用电、用气量也逐渐增多,从而导致火灾的发生率迅速上升。火灾的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尤其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老、弱、病、残),受到的伤害更为严重。 

    一、弱势群体消防安全现状

    一是弱势群体消防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足。从中小学校舍、幼儿园、残疾人学校、敬老院、城镇棚户区以及农村等弱势群体集中地来看,很多地方的房屋陈旧,耐火等级低,电线老化,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而且消防设施缺乏,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有的特殊学校建造偏远,有的棚户区没有设置消防车通道,加上消防水源缺乏,一旦发生火灾就只有“望火兴叹”。特别是绝大多数城镇有老人、儿童的家庭未配置灭火器材,农村家庭更是一片空白,而家庭正是弱势人群的主要栖息活动场所。

    二是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缺乏。由于“生活自理能力差”这一特殊性,在火灾面前,弱势群体自身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自我保护能力显得尤为脆弱,这一点在老人和儿童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老年人由于行动不便,反应迟钝,甚至瘫痪、痴呆,致使在火灾袭来时防救能力极弱,儿童则自控能力和判断能力都比较差,玩火现象突出,出现紧急情况,容易不知所措,造成预想不到的后果。我们随机对老年人、儿童以及残疾人做过一项“火警电话号码是多少”的调查,近40%的人回答不知道,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常识的贫乏可见一斑。

    三是社会、家庭对弱势群体关注不够。比如在公共消防设施的安装上,就缺乏这方面的考虑,常规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只能发出声音)对于聋人无非是一个摆设。在家庭层面上,时下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日益增多,而对其自身消防安全状况少有问津,家庭消防安全设施更是几乎近于无。在一些普及性消防宣传活动中,由于老年人长年闲居在家,容易形成消防安全教育死角。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也是说起来容易做起难,相当一部分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一无消防教材、二无课程设置、三无师资力量、四无消防器材,消防“进学校”难落到实处。

     二、弱势群体火灾成因分析

    (一)弱势群体缺乏自我保护措施,自救逃生能力差

    当火灾发生时,处在火灾现场的人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逃生和进行自我保护。但是,弱势群体在面对火灾时,缺乏应有的自救和逃生本领,在大火面前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和有效逃生,最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一些弱势群体人员在火灾发生时,有的卧床不能行走;有的行动不方便,反应迟钝;有的盲目随从,哪里人多往哪里跑;有的不能及时向户外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有的面对烟雾不做必要的呼吸防护;有的因惊慌恐惧,甚至选择跳楼等自杀性逃生手段等等。如1994年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有7个疏散出口)大火,当出现火情时,舞台下的孩子由于缺乏自我保护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数百名学生拥挤在唯一的一个安全出口前,堵塞了疏散通道,最终造成288名学生被烧死的惨痛教训。 

 

    (二)防火知识缺乏,预防火灾及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差

    近年来,消防工作有了很大发展。然而,消防工作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群众特别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防火知识缺乏,预防火灾及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差。一些老人、孩子、病人及残疾人,在发生火灾后惊慌失措,不报警,不采取任何扑救措施,甚至连火警电话都不清楚,从而导致火灾蔓延扩大,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如果具备必要的防火常识和有能力扑救初起火灾,将会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三)对老人、儿童、病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关怀不够

    在社会处于转型期和市场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养儿防老的家庭观念以及传统的家庭结构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新的家庭规模越来越小,年轻人在工作、事业和小家庭的多重压力下,他们缺乏更多的时间以照顾家中的老人、儿童、病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导致很多老人、病人及残疾人独居,尤其在老式居民住宅楼,发生弱势群体火灾伤亡的危险性增加,一些年轻人独自生活在新建居民区,家中的老人独自生活或者老人和孩子一同生活,缺少对他们的关心和照顾。

    (四)公安派出所、社区和街道对弱势群体存在失控漏管现象

    由于目前公安派出所普遍存在警力不足的现象,因而大多消防民警都身兼多职,未能充分行使其消防监督职能,对本辖区内弱势群体的调查摸底工作不准确、不详细,没有对他们的居住环境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检查。社区及街道办事处人员对弱势群体的走访不到位,没有落实好弱势群体的监护人,导致发生火灾后,弱势群体受到严重的伤害。今年年初,鹰潭市区一民房因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燃烧,当时只有一个70多岁的老人在家不知所措,连报火灾都不会,造成火灾扩大成灾,所有家具被毁于一旦,火灾直接损失达3万多元。

       四、加强弱势群体消防安全的对策

    鉴于弱势群体身份特殊,要让他们远离火灾危害,不是某一阶段的事情,也不是某一个家庭的事情,而是一项长期性、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一)延伸监管领域,把弱势群体场所纳入消防监督视线。长期以来,消防职能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上,类似于小商店、小饭店、小作坊、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小场所长期游离在监督视线之外。通过对亡人火灾事故分析,发现了“小火亡人”这一新时期火灾特点,把消防监督管理延伸到弱势群体已势在必行。社区和农村是弱势群体的主要居住地,扎实开展社区、农村和派出所的消防工作,充分发挥派出所在本辖区防火灭火中的重要作用,是提高弱势群体抗御火灾能力的有效途径。

    同时,全面推行弱势群体“包片联户”责任制,各区、市、县消防部门根据辖区实际划分若干片区,由每个消防监督人员负责联系指导派出所,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和社区民警对具体的弱势人群进行全方位帮扶。在实际工作中,对弱势群体开展“必访、必问、心记”,即对乡、镇政府,农村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必访,对老弱、病、呆傻人员必访,对孤、寡、独居人员必访;每月对帮扶对象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消防安全情况必问,配备消防设施和使用情况必问,对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必问;对困难家庭情况必记,居民互助服务必记,家庭走访情况必记。

    (二)打牢家庭防线,推进家庭成员“五种能力”建设工程。通过对弱势群众家庭亡人火灾进行分析,火灾原因几乎都是由于小孩玩火、卧床吸烟、用火不慎、家用电器使用不当等简单因素引发的,而且一旦发生了火灾惊惶失措,缺乏自救和逃生知识,且不会报警求救于他人,在这三个环节上步步错过逃生机会而葬送生命。

    针对这种情况,就应该大力开展家庭成员“五种能力”建设,即家庭成员应当具备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的五种能力。首先由各区、市、县消防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专兼消防人员和派出所消防民警、社区民警进行专门培训,然后这些受训者又作为家庭成员“五种能力”建设宣传员逐级组织各居(村)委会、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培训,各居(村)委会、社区再对楼长、楼长对居民、老师对学生、学生对家长培训,最终形成全社会参与关注家庭成员“五种能力”建设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技防人防一起上,构建点对点、一对一的特护机制。建立社区弱势人群基本情况登记档案,包括准确的住址、年龄、身体状况、有何嗜好以及帮扶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通过安装在特护家庭中的一个呼叫器或电铃,为特护者提供报警和紧急呼叫服务,危急时老人只需按动呼叫器或遥控按钮,就可与社区消防工作站、义务消防员、邻居取得联系,获得救助。同时建议民政部门为每个特护家庭配备一具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以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扑救。